团体标准是由在民政部备案的社会团体,按照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供团体成员或企业自愿采用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团体标准明确了法律地位,鼓励社会团体逐步加大在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资源投入。《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方位、多渠道、多维度宣传团体标准化成果,提升全社会对团体标准的认知度”;“对于通过良好行为评价、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鼓励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各地方、各部门要营造团体标准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探索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引用团体标准的机制,鼓励使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为团体标准的管理提供了指导依据。
相比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普适性,团体标准则更具先进性与针对性。团体标准能有效发挥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快速响应市场和科技创新需求,推动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扩散,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团体标准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能快速响应行业、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占领空白领域标准的话语权。第二,团体标准制定需严于(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品牌效益以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三,团体标准为行业、企业提供管理性、方法性、指导性技术规范,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从主导团体标准的企业的角度看,掌握标准制定权意味着掌握了市场竞争主导权,标准化工作也成为企业整体战略布局中的组成部分。企业将领先且成熟的生产、管理技术转化为标准,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整体标准化水平,将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及时固化为生产及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团体标准的发布,形成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企业自愿加入并执行该标准,既能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主导地位,还能促进行业整体技术的进步,促进标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行业标准甚至是国家标准的更新。好的团体标准其关键技术指标一般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因此需要成熟的技术、成熟的制度、规范的流程、成熟的应用场景或示范试点作为研究基础。良好的技术积累也是开展标准研制的前提保障。标准化服务机构与企业共同合作,在收集和分析与标准化对象相关的政策、经济、社会、环境、需求、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外部信息,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积累的试点示范、技术方案、专利、论文、经验数据、检查评价结果等内部信息的基础上,选择需规范的标准化对象,开展标准的研制。标准研制并发布后,优质的宣贯也是重要一环,能营造出促进企业效益提升、行业水平进步、消费者体验升级的“三赢”局面。团体标准研制单位与牵头企业,共同做好团体标准宣传贯彻,对内做好标准培训,各相关单位准确掌握团体标准的指标参数和要求,发挥团体标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对外充分利用会议、论坛、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培训等工作,让更多的行业内企业、市场消费者了解团体标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执行先进团体标准企业的认知和参与程度,促进团体标准推广和实施,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